平均成本法是什麼
平均成本法(Dollar-Cost Averaging,簡稱 DCA)指按固定時間、以固定金額,分批買入同一項資產,例如每月出糧後投入 $1,000 到同一隻基金或指數投資工具。重點在「金額固定」:你不需要判斷現在是高位還是低位,買入這個動作被制度化了。
定義 · Dollar-Cost Averaging
平均成本法指按固定時間、以固定金額分批買入同一項資產,攤分入市時點,從而平滑長期的平均買入成本,降低一次過買在高位的風險。
因為每次投入的金額一樣,價格低的月份,同一筆錢自動買到較多單位;價格高的月份,自動買到較少單位。「低位多買、高位少買」純粹是機制的數學結果,不需要眼光。
計算示例:四個月,價格坐了一次過山車
假設你每月投入 $1,000 買入同一項資產,四個月的單位價格分別是 $10、$8、$5、$10:先跌後回,四個月後價格返回原點。
| 月份 | 單位價格 | 投入金額 | 買入單位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個月 | $10 | $1,000 | 100 |
| 第 2 個月 | $8 | $1,000 | 125 |
| 第 3 個月 | $5 | $1,000 | 200 |
| 第 4 個月 | $10 | $1,000 | 100 |
四個月合共投入 $4,000,買入 525 個單位,平均買入成本是 $4,000 ÷ 525 ≈ $7.62。留意兩件事:
第一,期內價格的簡單平均是 ($10+$8+$5+$10) ÷ 4 = $8.25,但你的平均買入成本只是約 $7.62,因為最便宜的第 3 個月,你自動買到最多單位。第二,價格只是「返回原點」而不是上升,你的 525 個單位在 $10 時已值 $5,250,高於投入的 $4,000。分批買入在先跌後回的走勢中,把下跌變成了低價入貨的機會,如此而已。
為什麼平均成本可以低於平均價格
固定金額買入的數學特性,是價格愈低、買入單位愈多,所以計算平均成本時,低價月份的權重自動較大。只要期內價格有上有落,平均買入成本就會低於期內價格的簡單平均。
但要看清楚它的邊界:這個特性保證的是「成本低於平均價格」,不是「成本低於現價」,更不是「賺錢」。賺蝕最終取決於你賣出時的價格是否高於你的平均成本——這一點,平均成本法完全無法控制。
三個常被略過的限制
一,不保證盈利。如果資產本身長期向下,分批買入只是分批地買一項不斷貶值的東西,平均成本再低也沒有意義。平均成本法處理的是「什麼時候買」的問題,不能代替「這項資產是否值得長期持有」的判斷。
二,持續上升的市況,一筆過可以更好。假設同樣每月 $1,000,若四個月價格是 $10、$11、$12、$13 一路上升,你買到約 351 個單位,平均成本約 $11.39;而第一個月一筆過投入 $4,000 的人,以 $10 買到 400 個單位。市況持續向上時,分批等於把資金留在場外,錯過升幅。歷史上市場長期向上的時間居多,所以「手上已有一筆長期資金」的人,一筆過與分批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優劣,取捨在於你能否承受一買入即遇上大跌的心理與財務衝擊。
三,執行成本與紀律。分批買入代表更多交易次數,若每次都有最低收費,小額供款的成本比例會被抬高;而平均成本法的全部好處,建立在「跌市時照供不停」之上——講就容易,真正跌的時候最難做到。中途因恐慌停供甚至沽出,效果就會和原意背道而馳。
香港場景:你可能已經在用它
強積金就是最接近的例子:每月供款金額與收入掛鈎、定期自動扣款買入基金單位,機制上與平均成本法同一原理。大部分香港打工仔,其實已經在被動地執行平均成本法;分別只在於,有沒有認真選擇過供款所買入的基金組合。市面上銀行與券商的月供計劃亦是同類安排,比較時應留意收費結構與最低供款額。
初級大人可以怎樣看待
第一,先分層:應急錢與短期要用的錢以現金持有,任何有波動的資產都只應該用長期用不到的錢參與。第二,把平均成本法理解為「管理情緒與擇時風險的工具」,而不是「提高回報的秘技」——它讓你不必猜市,但不會替你選對資產。第三,任何具體的供款金額、年期與資產選擇,都應在了解自己的收入穩定性、風險承受能力和目標後,再諮詢持牌顧問。